校友采访
吴金水
时间:2017-12-09 02:12    点击次数:

【校友访谈】吴金水校友访谈录


百年法律课程改革

法硕人首先要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相较于法学研究生,法硕可能较少从事理论学术研究,更多的是要面向实践单位,更加看重的是实践能力和潜力,所以法学院的法硕课程改革必须更加重视实践类课程。提三条粗浅建议:一是走出去,二是请进来,三是借力量。

所谓走出去就是结合当前的司法改革,复旦法学院可以与更多的司法机构签订一些战略合作协议,为我们的学生提供实践平台。比如让我们的学生到司法机关来做实习法官助理,跟着法官一起办案,做协助性工作,办过一些案件后,对诉讼程序、司法过程就不会只停留在纸面上,就会有一些实践经验和感性认识。当然也不能毫无基础就直接去实践,最好把实践课程放到研二阶段,这样一方面经过前一年的学习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实践过一段时间后发现不足之处可以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弥补,有理论兴趣的同学还可以对实践中的司法问题进行总结研究。

所谓请进来就是多请实务部门的同志来讲一些实务课程,特别是实践性强的理论课程,如诉讼法等。要把握实践课程的面,请不同的实践部门的同志,以法院为例,不同的部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都可以请进来。请进来的方式可以多样,既可以是设计成系列课程,也可以是讲座啊沙龙啊等等。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同学们早接触到不同实务界的精彩工作内容,增长实践经验,也可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兴趣,引导更多的同学日后进入政法机关工作。

最后一个方面是借力量,就是要建立校外导师制度。法学院可以广泛地聘请一些相关的机关、单位的优秀人才作为同学们的校外兼职导师,与校内导师一起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在实践经验的传授、实习机会的提供以及就业信息的掌握等方面提供更好的帮助。

新时代下对复旦法律人的要求

首先要强化一种“大我”的精神,要有为天下尽责的担当意识。复旦法律人的知识面比较广,外语基础普遍较好,思维比较活跃,这是我们的优势所在,但是我们对于“大我”的精神追求可能还要不断加强,我们应该有为法治理想不怕牺牲做出更大贡献的一种精神。复旦精神以前就有“团结牺牲奉献”的很好概括,但复旦民间也有“自由而无用”的说法,是否受此影响,我们复旦法学院学生选择“自由而有钱”的职业多,选择受约束多而钱不多的政法机关少。与政法院校相比,复旦法学院招生本来就少,选择到法院检察院的就更少了,即使是在复旦法学院大本营上海的政法机关,除了近几年的在职法硕外,全日制的复旦法律人也是为数寥寥。当然,选择“自由而有钱”独善其身,也无可厚非,但复旦法律人的追求止步于此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有为法治理想不怕吃苦、不畏艰难、砥砺前行的勇气和作为。理想的追求不是一朝一夕的,很多人觉得政法工作一开始非常的琐碎,约束多,物质待遇也不丰厚,但是人生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理想也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一所优秀的法学院,应该有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法官检察官的历史使命,培养不出众多的杰出法官检察官的法学院很难说是一流的,复旦法学院在这方面应该要有更大的作为。我期待复旦学子未来在司法领域做出更大的成就,希望更多的学生能投入到我们司法事业中来。而作为学院层面,对我们同学应有更多的正面引导,着力培养我们学生为法治理想奉献的“大我”精神。

其次,需要加强理论的学习。以前在我读书的时候感觉我们复旦法律教育比政法学院的同学学到的理论要少一些,层次要浅一些。这些年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强大了很多,但我们的同学自己也要加强理论的学习,增强自己理论的储备。我个人觉得应该有三块领域是比较重要的。其一是法理法哲学这一块,这是一个基础性质的学科,对于以后工作中具体法律的理解领会有很大的帮助,没有宽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司法实践空间发展的支持力会有所不足。其二是与司法实践领域密切相关的学科理论。其三是国际上法学学科的最新发展内容,复旦法律人有自己的独特优势,要自觉培养国际视野,走在时代的前列。

立案工作

最近几年大家都关心“立案难”,社会上的反映也不少。以我在高院立案庭的工作经历来看,社会反映的“立案难”并不完全准确,需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因为法院要做到依法立案,依法应该受理的都应该受理,但是依法不该立案的就不能立案。虽然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有时候确实存在着该立案的没有立案或没有及时立案的现象,但那是个别的或说是极少数的现象,普遍的情况是上海法院这几年的立案数连年都在上升。还有不少反映的“立案难”是本不应该立的案件,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案难。上海法院这几年做了很多进一步方便立案的工作,比如,推出的“立案调查令”措施,由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搜集起诉立案需要的证据,有效弥补了老百姓收集起诉证据的能力不足。再如网上立案、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措施,都是在努力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法官工作

在我国做好一个法官是不容易的,审判工作充满挑战和艰辛。办案的要求高,法官办案不仅有高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数量要求,更有不出差错的质量要求,现在的提法是要终身负责,还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办案不仅要对法律负责,还要努力做到法理情的结合,要做到法律、政策与社会的契合,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国外的法官可能在这方面比我们轻松,他们作出裁判只考虑对法律负责,哪怕判决引发天崩地裂的社会后果,判案的法官也不受影响而稳坐钓鱼船。我们的法官还有为了正义不怕牺牲的精神,现实中法官执法办案有时会受到蛮不讲理的精神和人身威胁,但法官仍然坚守正义的底线,不因威胁而曲法。

复旦回忆

我是1986年进复旦的,为什么报复旦?记得中学时看到一期《中学生》杂志,有篇文章介绍复旦,一句话让我留下深刻的好印象,就是“日月光华,旦复旦兮”。读法律系时,最初的理想是当检察官,那时读过一篇文章,写意大利一位检察官,一身正气,冒着生命危险与黑手党斗智斗勇,终将黑手党绳之以法,申张了正义,让我心向往之。大一时,有次老师问我读法律想干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做检察官,老师看着我说“还是做法官好,因为法官才是判案的”,我不认可,法官有权判决,检察官不是有权抗诉吗?“抗诉?谁来审?还不是法官!”老师的话让我陷入了思索,后来读了一些大法官的著作,觉得“立德立功立言”的大法官更象是人生楷模。

要说对老师的印象,真有几位印象深刻的,如陈浩然老师的刑法讲得很受欢迎,他都是一个个案例让大家讨论然后来讲理论。郭建老师的课也非常有意思,他古代法律的掌故非常丰富,法制史上课像讲故事一样的引人入胜。我觉得理论课程本身有的比较枯燥,如何让灰色的理论亮起来好听起来,是我们老师要下功夫的。像最近网上流传的北大刑法神考题就很有意思,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大学假期是非常宝贵的时间,要进行适当的娱乐放松,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要找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来干。我对自己的假期都有比较充分的利用,虽然家离县城很远,但还是想方设法利用假期把县城里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都经历过,增长司法实践的阅历。有一年暑假,我还申报了一个调研实践项目,调研农村里与化肥相关的一个课题,一辆自行车跑遍了县里的化肥厂、农技、农业部门等等,写了一个调查报告,最后在校团委的评比中还获了一个奖,我现在觉得那段东奔西走的调研经历还是非常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