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采访
陆炯
时间:2017-12-09 03:12    点击次数:

法律人走非法律之路:宁波校友陆炯采访记


采访对象:陆炯,复旦大学2001级法律硕士。先后在宁波市镇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办公室任职,现从事保密工作。

采访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

前记:到达区委办公楼前时,迎面走来是一位衣着普通但精神抖擞的青年男子——陆炯学长已经在门口等我们了。少了平日里见到的政府人员的那种距离感,学长见到我们,热情握手,寒暄几句,便招呼我们走向他的办公室。办公室不大,堆满了文件和书籍。

这是一位从法学院毕业的法律人,从事着非法律相关的工作,但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精神。



那些年在复旦的日子


(至今谈起当初考取复旦法学院,陆炯学长脸上不经意间仍露出自豪之感。)


记:学长,您可以谈谈您当初考取复旦的经历吗?

陆:感谢母校对我们校友的关心。其实,当初我是抱着去试试看而又有点志在必得的心态去参加考试的,不想被自己考中了。我也感到非常幸运能够到复旦大学读书。复旦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又有很多很强的学科和德艺双馨的老师。现在的法学院虽然比较年轻,但复旦的法科教育历史悠久。在那里读书,不仅可以学习法学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耳濡目染到综合性知名学府的校园文化,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其实,考上之前已经参加工作5年了,觉得自己需要好好静下心来重返校园,登高以望远,所以便把工作辞了。


记:那您之前的工作和法律有关系吗?

陆:我原来学的是工民建,之前的工作也是和这个相关,当时感觉与法律没有太大关系。但是考取复旦不仅让我找回了自信,同时选择法律这个专业也是我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我记得法学院有一位老师说过,在复旦这个校园里呆上三五年,能改变一个人的气质。事实的确如此。因为,在复旦的日子里,不仅可以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也可以去听各种讲座,听你喜欢老师的一些课,为搞明白一个问题可以尽情去图书馆搜集资料,那三年时间,就是徜徉在知识海洋里的三年,也许也是我整个人生中积累最多的三年,基本上每天都很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也发生了巨变。在此基础上,价值观、世界观,甚至看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都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通过学习法律,让自己学会了用法律的思维方式与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去行事。


记:在您三年的复旦求学生涯中,有哪些记忆深刻的事或人?

陆:由于我住校,那时候我常做的事情就是去听各种讲座,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思维。不仅听法律讲座,也听了法律以外的很多讲座,历史、经济、哲学的都听。一些大家的讲座,或给人一种畅快淋漓的精神享受,或给人茅塞顿开、耳目一新的感觉,或发人深省,启智明理。讲座也让我知晓了一些不曾知晓的学界人物,以索骥求知。如我们法学界德高望重的江平老师,我记得当时他给我们做了一次关于公司法的讲座,由于身体原因,还是坐在轮椅上讲的。虽然只听了一堂课,但时至今日,我都一直关注着他老人家的铮铮之音,他的爱国情怀和为学热情始终影响着我。


记:您还记得当初的老师吗?

陆:当然有,有些还一直带着那么一点点的“烙印”。到复旦后的第一堂课就是法理课,所以法理课的张光杰老师,我印象很深。我依稀记得他给我们推荐的几本书,希望我们都能读完,有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还有一本好像是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我只读了一半,其它的我都读完了。其实,这些书需要反复研读琢磨,每读完一遍,都会有新的体会。还有我们的班主任潘伟杰老师,我们考取时,他刚刚从国关学院博士毕业,留校执教。他既是我们的辅导员,也是我们的任课老师,他的年龄和我们相仿,我们有几个同学年纪都比他大。这位老师,总是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喜欢与同学们交心,诉说情感,分享快乐,关心每一位学生特别是问题学生的所思所想。在学业上,他对我们也比较严格,我记得当时,他给我们开了一个近百本法学类书目的书单,要求我们在一个学期内每周至少选读一本,并写一篇读书笔记。惭愧的是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把这些书读完,但这至少让我知道我还有很多的好书要去读,还有很多的知识和学问要去探寻。还有教民法的段匡老师、教国际经济法的陈治东老师、教刑法的陈浩然老师、教金融法的季立刚老师等等,都是我抹不去的回忆。所以,在这里,我想通过你们表达我对母校老师们深深的感激之情,眷恋之意,衷心感谢母校的培养之恩!


记:复旦人常称自己是“自由而无用的灵魂”,您对此是怎么理解的?

陆:这个我倒是没有印象,是新提出的吗?复旦的校歌里是不是有“学术独立,思想自由”这句?(说到这里,陆炯学长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复旦校歌)其实,比如从法律人的角度看,有些事情是你认为应该做到而现在却做不到的,也就是无用的,但是你还是得去想,去思考。比如德沃金的《认真对待权利》,比较难读晦涩,法律的发展与道德的发展要协调一致,推崇个人的权利。某些情况下,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剥夺了某个人的权利,我们就需要去呐喊,去斗争。如果既不说也不行动,社会就不可能发展。但是你个人去做了,却往往微不足道。个人的力量可能是可以忽略的,看起来无用的,但积少成多,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



用法律的精神去坚守自己的岗位


记:学长,可以跟我们谈谈您毕业以后的工作经历吗?

陆:毕业以后,先到宁波镇海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从04年一直做到12年,共八年。后来又到保密局工作,这个单位大家可能会比较陌生,但却承担着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保障,加上我在纪委的工作经历,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特别难得的。十多年了,我一直以法治的思维在做工作。我们的法律人有时候可能是比较痛苦的,因为大家觉得有不少事情不是按照明规则去做的,而是潜规则盛行,暗流涌动啊。法律人的信念,或者一直所受的知识熏陶,与社会的现实差距较大,这会带给人一种巨大的冲击感。我曾经参加过一个课题调研,关于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问题--当一个公民遇到问题的时候,是去托关系找门路,还是求助于法律。结果显示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度还是偏低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认为,个别人的力量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如果连我们法律人至少是复旦法律人也不去推动的话,那么我们国家要建成法治国家就没有希望了。

在纪委工作的八年,我负责汇编了一本相关工作法律法规的册子。我以前是学工程的,到纪委以后,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工程领域廉政建设。因此我有这个优势,我通过工作中的日积月累,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入一本册子,发给相关部门,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要去找法律,这样有利于形成共识,在监督过程中也有据可循。

自去年6月份我来到了保密局工作。到了这里,我首先想到的也是法律,最新保密法实施条例是从去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我一到这就先学条例。我认为,做好保密工作说到底就是做好内部管理工作。而作为庞大的行政系统,如果没有规矩,或者有规矩而不按照规矩办事,发生失密泄密,那是必然的。当然对我们地方而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为执行好上级的有关规定而建立一些规章制度。就国家层面而言,就要考虑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做到科学立法。


记:从您一开始的工作,到复旦读法律,后来到纪委工作,直到现在在保密局工作,您遇到过一些大的困惑或坎坷吗?

陆:大的没有,但也经常会有一些令人纠结的“波澜”,特别是我到机关工作以后。有时我们要坚持依法办事、秉承道德理念还真是挺难的,甚至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主客观的原因都有,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对于基层而言,客观的会多一些,所以你就会招致一些非议、甚至有被排斥、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你的意志不够坚定,为世俗、为金钱所累,你可能就会选择违法乱纪,越陷越深,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毁的不仅仅自己,还有家庭。这样的例子在我的身边也有,好好的一个人,原本是比较本分的,不到40岁,应该说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父母养育、组织培养多年,非常可惜。我们不妨细想一下,与其冒险违法,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老老实实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非议也好、被排斥也好,没什么了不起的。


记:您刚刚也谈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您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的?

陆:其实,不仅仅是法律人,其他行业人也会出现这种心理落差,甚至比我们想象的更大。有时候你不得不去接受,因为一时半会你无法去改变,这时我们就得学会宽容。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我处事的一个重要原则。尽自己全力,做到最大程度,我想就够了。再进一步,可以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发出自己的声音,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制度渠道还是畅通的。



人生感悟与寄语


记: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高到新的高度。那么在这一波法治建设的浪潮中,您可以给学弟学妹们一些建议吗?

陆:第一,要准备好接受挑战,做好最坏的打算。法治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的憧憬和梦想,但现实有时候是残酷的。1998年有人说,中国要建成法治国家,至少需要三十年。我现在看看,可能还不够,所以我们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第二,只要我们始终怀着一颗法律人的心,依法治国的宏远目标对我们学法律的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机遇。特别是作为一名复旦学子,更应自觉肩负起这个使命。大的来说,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我们都是法治建设的一份子,大可作为。微观上,任何一个单位的章程就是这个单位的“法律”,即使我们今后从事非法律类的工作,法律人也有发挥的潜力,因为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思维去组织,去管理。


记:众所周知,法律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相对于其他行业,工作量是比较大的,您觉得应该如何去平衡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呢?

陆:要根据自己条件。身体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多做一点,身体是第一位的。我有不少同学,刚开始从事法律行业,工作量的确很大,给自己的压力也很大,而我觉得自己是承受不了的。所以就个体而言,没有绝对的标准,需要寻求一个平衡,要考虑自己的身体、家庭等条件。年纪轻的时候稍微透点支是可以的,但要注意分寸。当然在腐败和违法乱纪上千万不要透支,做任何工作都得有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就丧失公德,腐败或者说违法犯罪是肯定要不得的,做人要有底线。别人在做坏事情,你看到大家在做,你绝不能做,你要恪守本分。当然,也要善于保护自己,注意方式方法,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记:2014年值复旦法学院法科百年之际,您对学院建设有什么建议吗?

陆:关于法学院的教育培养,第一层面,是爱国情感,法学教育首先得培养学生的一种使命感,这样才能更大发挥个体的力量。追求个人生活的幸福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法学院应该培养学生的一种爱国精神,给予学生一种归属感,一种主人翁意识。以后你可以不从事法律工作,但是每个人毕业以后会遇到不同的机遇,从事不同的工作,只要这个人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道德感,相信他肯定会在社会上找到立足之地,得到别人的尊重。法学院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教法律,更要教会学生做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再者,希望我们复旦法学院可以拿出来几个品牌,有些专业做到专而精,结合长三角的地理优势,可以侧重多培养些懂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人才。

记:非常感谢学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我们分享您的学习以及生活经历,也感谢您对学弟学妹的寄语以及对母校的建议!欢迎您常回母校看看。



后记:整场采访下来,陆炯学长说话慢条斯理。时不时提到做人要有底线,要有公共道德的时候,声调不自觉的高了起来。法学院的毕业生,大多数会走上法律相关的岗位,也有人会从事非法律类的职业,但这样一群人永远不会丢失的是——法律人的思维,法律人的精神。



撰稿人:施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