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访谈】我执——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顾建清访谈
多年以后,顾建清仍能清晰地记得那场葬礼。
那是一个有黑社会组织参加的葬礼,在上海,顾建清亲自组织的。当时,从东北包机飞到上海来的黑社会成员塞满了整个礼堂,清一色墨镜西服,“简直就像在电影里一样”。
死者是吉林人,被来自安徽的朋友杀死了,案子很快就侦破,看起来是一件稀疏平常的凶杀案。可是,最终死者的葬礼却是法院安排,黑社会参加。
一回想起那场葬礼的肃杀,顾建清仍然有点心有余悸。“做很多事,往往需要强大的内心。”
一名执行法官
时至今日,顾建清已经记不清自己执行过多少案子了。
他是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从2000年部队转业进入法院执行庭,十四年里,栉风沐雨,大小城市几乎每一座都留下了他的足迹。“早晨5点起床,到浦东机场赶7点的飞机到唐山,10点多查封完成以后,坐车12点到北京,赶2点飞武汉的飞机,4点到了立即再买火车票,花3个小时到宜昌,晚上8点去找被执行人谈话,10点了才吃晚饭。刚睡不久,第二天6点就要起来,坐高铁到武汉,再坐飞机到海口,当天再回到上海。”
这样的频繁出差,要占去顾建清一年中的两个月。不同于庭审法官的深居庙堂,执行法官的工作很多时候只能用“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来形容。执行工作往往面临着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当事人不予配合等难题。由于执行难,很多当事人即使拿到了判决书,也相当于一张空头支票。“一般的案子都不可能在一两年内执行完。我们也只能尽力去做,尽量做到无愧于心”,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实现,最终迁怒的,往往还是执行法官。
“没进法院的时候,听人家说,执行庭好,吃香的喝辣的。没想到一进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回想起当初的选择,顾建清就笑着连连摇头。
“要有一种信念”
在军营中度过了十四年的顾建清,刚进入法院的时候,其实是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按他的说法“就是拿自己的短处跟人家的长处较量。”
顾建清最开始在法院做的工作是书记员,“当时每个月拿四五千块的工资,比部队里面的工资高好几倍呢,一开始是真的非常开心的”。可是,满意的工资并没有就此让老兵安心于这个身份。
“当时受到刺激了”,短暂的沉默后,“总觉得一辈子给人家拎包开车整理文件,也不是个事”,当年抉择时刻的波澜起伏,十余年后却也很难用更多的言语表达。
就在成为书记员之后不久,顾建清报考了司法考试。对于完全没有法律知识,而且已经而立的人而言,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由于工作十分繁忙,顾建清只能利用中午午休的时间抓紧看书。当时,女儿还年幼,不能理解父亲的奋斗,总是在家中缠着他。一狠心,顾建清将女儿送进了全托班,利用晚上下班以后家中难得的清静时间学习。“要有一种信念,没有不能做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两年的坚韧执着,顾建清通过了考试。
然而,转业军人进法院,面临的困难,远不只是法律知识的不足,更多的还有来自法院内外的误解。当年一位老法官甚至当着他的面说:“你们转业军人,我们法院是不欢迎的”。面对周遭的质疑,顾建清没有过多的争辩,只是不断地学习,一点点地累积,直到成为独当一面的法官。“到现在又一个十四年过去了”。
“现在手下的年轻法官都是很高学历的,就连书记员都是研究生。我只能不断地学习”说到这里,顾建清笑了笑。
道阻且长
在执行庭呆了十四年,顾建清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遭遇,曾经去执行时被工厂员工扣留过,也曾经出差被被执行人一路监视跟踪,有时候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
不管面对怎样令人不快的情况,顾建清也没有抱怨过,总是希望可以兼顾权益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利益,还当事人公平公正。
可是,做到公平公正并不容易,很多时候面对当事人的蛮横或者无助,法院也只能把打掉的牙齿往肚里咽。每次一想到那场黑帮出席的葬礼时,顾建清总是哭笑不得。
“法院判决下来了,死亡赔偿金判得很高,但是根本就没办法执行。”那件凶杀案的凶手本身家里就极其贫困,再加上全家唯一经济来源也成为了罪犯,就更加是山穷水尽了。被害人的哥哥是黑社会头目,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地滋扰法院。
进退唯谷之际,顾建清只能求助上级的政法委,通过政法委对地方政府不断施加压力,前前后后折腾了近两年,无数次地协商力争,才最终让政府拨款补偿被害人家属。谁知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被害者的哥哥又强硬要求法院组织整个火葬和葬礼。于是,才出现了黑社会团伙参加了由法院组织的葬礼的奇特一幕。
“很多时候,执行层面都离不开政府,也有很多案子最终都不走司法程序而解决”。聊到此处,顾建清总是有种深深的无奈。
十二月的上海寒风扑面,午后的阳光也带不来半点温暖。聊到尽情时,顾建清的手机总是不时就有电话打进来,“跟其他执行法官不同,我的手机号码从来都是公开的,就怕群众找不到我,对法院造成误解”说罢,就有一通电话打了进来。他拿起电话接听,时常眉头紧锁。
撰稿人:刘炽鹏 联系人:黄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