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采访
05级法学院刘小根:从庭长到律师
时间:2021-04-30 09:04    点击次数:

刘小根,复旦大学2005级法律专业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学长入职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他辞去仲裁院庭长的工作,进入律师事务所。现学长为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一、踏上法律之路


Q:您的履历非常丰富,经历过多次转型,由一名公办教师到书法专业学生,大学毕业后又来到复旦就读法律硕士,您每次的转型都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呢?


A:每次转型的背后,实际上我并没有长远的具体规划,往往是基于当下内心的感受。比如我在中师毕业后,在苏北农村的基层小学教书四年,前两年有种新鲜感和成就感,等到教了四年以后,很难再感受到成就感。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应该遵循自己的兴趣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所以当时在认真思考后,我辞去了公办教师的工作,通过普通高考的形式考入了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系。


之所以选择书法专业,是因为我在读中师时特别喜欢书法,期间我跟随水平深厚的书法老师刘淮先生学习书法技艺。大概在书法本科二年级升本科三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思考未来的方向:如果进一步读研深造,我是继续攻读书法专业还是换一个专业呢?

书法专业的研究生更偏向理论研究。但实际上,我对书法理论的研究兴趣不大,因为在我看来,书法是一门注重实践的科学,而基本的训练方法通过科班四年的训练就能够掌握。


我当时的大学辅导员徐媛媛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她说我擅长于逻辑思考,建议我选择文科中相对偏理科的法律专业。在她的建议下,我报考了复旦的法律硕士。徐老师可以说是我法律专业的指路人。我当时的考研分数排名靠后,按面试规则处于危险的位置。所以我很感谢复旦还有面试官郭建老师,给了我在复旦学习的机会。我每每想起都心存感激,如果我没有被复旦录取,那么我现在也不会从事法律职业。


二、由仲裁庭庭长到律所合伙人


Q:您能介绍下您毕业后在仲裁委的经历,以及离开仲裁委去律所的考量吗?


A:复旦毕业后,我在仲裁委劳动仲裁庭工作了几年,从仲裁员做到了庭长。


由于法律硕士阶段没有设置劳动法课程,我在入职仲裁委初期对劳动法很陌生。但在研究生期间,我对民事诉讼和证据法领域比较感兴趣,毕业论文也是这个方向。我的导师段厚省老师给予了我很多指导,而这些都对我从事劳动仲裁领域的法律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在审案的过程中,我的角色类似于法官,需要在双方争议当中去认定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说,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证据规则知识对我适应并熟悉这份工作有很大的助益。进入仲裁委以后,我在不断学习的同时发表了几篇专业文章,也慢慢地获得了同行的认可。

到2016年的时候,我感到工作本身不能够再为我带来兴奋点和成长点,另外也基于一些个人原因,于是我选择离开公务员队伍,辞职以后我就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目前我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做高级合伙人,从事律师的这4年,每年都会感受到自己的进步和收获。



Q:您由一名劳动人事仲裁员转型为律师,期间有没有遇到过一些困难,您是如何解决的呢?


A:困难肯定是有的:第一个困难是身上的烙印如何去打破,我在劳动仲裁委工作这么长时间,在别人看来都认为我只是做劳动争议的,所以如何去打破烙印就是一个难点;第二个难点就是刚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时候,我的想法是拓宽相应的法律服务业务,但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在另一个领域变得专业,是需要长久沉淀的,但律师的日常工作很忙,很难有大片的时间学习、沉淀,这是另一个难点。


至于如何解决这些困难,我认为有以下几点:第一,劳动争议服务是任何一家公司、任何一个职场人都有的需求。我们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客户,从企业客户的角度来说,劳动争议解决的需求只是一部分,商事领域或者公司治理等方面也会有争议解决的需求,因此我将劳动争议作为一个切入点,再不断地通过其他方式来展现我们在其他方面的专业度;第二,我们在搭建律师团队架构时,就充分考虑到每个律师的擅长领域,从多个维度和专业方向去支持公司客户;第三,我们会有意识地调整团队内业务结构,在维持劳动争议业务量的基础上提高商事案件的占比,虽然目前可能还没有到达最佳,但成果还是很显著的。



Q:在您看来,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有哪些呢?


A:可能每个人看待这种区别会有不一样。


首先我认为是一个身份上的区别,你在体制外做律师,更多是像一个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而在体制内是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编制,这样会导致心态上的差异。在体制内,工作时间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下班后或许就不太需要再去考虑更多的工作方面的事情,当然我听很多在上海做公务员的同学讲,加班也是常态。而律师这个行业,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它,是把它看成一个职业还是看成一个事业。如果是事业的话,就需要不断进取、不断努力,仅仅完成现有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另外,有些人认为律师做业务,会有严重的甲方乙方的概念,认为律师是乙方,所以做事情好像有些畏手畏脚。但我对律师的定位不是这样的,我把律师定位为社会医生,解决社会的疑难杂症。从内心上来讲,在经济的前沿城市上海做一名律师,也要有一种职业的荣誉感。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对于所谓的角色转换,我实际上并没有感受到特别强烈的变化,无论是律师还是公务员,我都是怀着对这份职业的尊重去尽力把它做到最好。



三、学长寄语


Q:现在很多法学院的同学本科并不是学习法律的,您认为这是不是就业时的劣势,怎样来弥补呢?


A:劣势是基于人的偏见,可能是用人单位招聘时会认为只学三年法律的同学功底肯定不扎实。如何去打破偏见,要靠自己努力的,你要在某一种方面突出,这并不意味着成为一个考证机器,而应该在一个领域深入下去。另外非常重要的是,要养成法律思维,例如去看举证责任这一块,对培养法律思维很有帮助。比方说我们看到某一个法条,我们去考虑法条当中到底有几个要件?你能梳理出来的要件是多少?然后再分配一下,哪些应该由原告举证,哪些由被告举证?再考虑这几份证据,从举证责任角度来说,你需要考虑对方可能对你不利的要件,也就是训练你的法律逻辑。


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本科非法学的同学来说,有时反而是一种优势,因为你的思路可能会更开阔一些,而且从就业岗位选择的角度来说也是很开阔的。总之,长期来看,同学们不管在哪一行,要坚持下来,给自己树立一个确定的目标。



Q:您对于将来希望从事律师职业的学弟学妹们,有什么建议?您觉得我们在读书期间,可以为此做怎样的准备?


A:我觉得首先整体来说,法学生确实面临着蛮大的就业压力,有以下几个难点:


第一点,现在法学毕业生太多,可以说每一个岗位,对于毕业生来说竞争压力都很大;

第二点,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但囿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每一个法学的教授都从事实践,所以在课程的设置和课程的讲解方面,有可能会和实践之间会有一些偏差,这个偏差有时候会导致我们毕业后去从事实践的时候,在短时间内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至于建议,也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学校阶段,我认为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全方位地去考虑,未来你喜欢的职业是什么?不能仅仅考虑当下,要给自己做一个长期的规划;

第二,在我们众多的部门法当中,需要同学们挑出一个部门法,在这一领域去做一些深耕,但注意不要顾此失彼,不要仅看著作,法条也要熟悉。更加要重视实践,在这个领域找一些好的实践类的书,例如一些律师或者法官或者法院出版的案例或者法律适用书籍,要静下来去读、去研究;

第三,建议同学们多去律所、法院实习,而且最好不要少于三个月,这样接触的面会广一些、领悟会更深一些。另外就是在实习过程中,不要太计较工作是否琐碎,其实你做的每一份工作,都会多积累一份经验和一份本领,而这些经验和本领都是你自己的,别人是拿不走的,这些都是你未来工作的一笔财富;

最后一个建议,就是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非常重要,要注重培养这些能力,这也是所有法律人需要终身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采访者:20级法学院赵可可

本文转自:复旦校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