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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经济原理与法律逻辑”主题讲座顺利举行
时间:2019-06-10 02:06    点击次数:

19年6月3日,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校友余红征先生带来“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经济原理与法律逻辑”主题讲座。

开明宗义,余律师首先厘清了资产管理行业的一组重要概念,包括资产管理、基金、资产证券化、证券化以及房地产信托投资。资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等管理人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对投资人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可以管理货币型资产和非货币型资产,以投资的方式对货币型资产进行管理就是基金。以经营的方式对非货币型资产进行管理大体就是资产证券化证券化全称为“证券化的资产”,是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证券的资产。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指投资于收益性不动产的信托基金,本质是证券化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

其后余律师讲解了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背后的经济原理。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中如此活跃背后存在的经济条件有三:首先是财富增长及其带来的保值增值、财富传承、融资需求、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主观需求。其次,资产管理有很高的专业技术壁垒,需要多年的专业积累和实操经验。最后,机会成本的客观存在,使得具备上述条件的人也不得不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其经济实质是以特定资产的局部信用对资产拥有者的整体性的替代,是未来现金流的折现,是以让利为代价,以时间换空间。

接着余律师着重讲解了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逻辑。民商法与行政法的两个角度看,民事行为强调自愿,商事行为强调自愿基础上的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而金融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这三种行为因其对社会经济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渐增强,导致外部监管对契约自由的强制介入和约束程度也在不断地加强,这种介入和约束的变化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从法律和会计的角度看,法律是定性的,会计是定量的。法律提供产品运行的外在环境,是客观的事实,会计要理顺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科学建模和压力测试,防止企业因现金流、财务正本高企而经营性休克。

最后,余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诚恳建议同学们在学校的时候要做好专业积累,必须让自己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以应对未来的工作。在实习时,即使是做事务性的工作也要多思考,与自己的专业进行结合。此外,要有意识地跨领域学习,谦虚学习其他领域的思考方式,尽可能消解自己的专业偏见,真诚地与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配合,以维持个人和社会的运营。

本次活动,增进了同学们对于资产管理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概念、经济原理与法律逻辑的认识,对有志于投身相关领域的同学们均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