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良程
庞良程:攻坚克难,屡办大要案的优秀公诉人
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的庞良程,是首届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办理多件大要案,曾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两项检察业务领域荣誉,而在广东检察系统,仅有三人获得这一公诉类专家称号。
公诉启蒙
1995年,庞良程在白云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彼时的白云区检察院已是全国模范检察院,多个业务条线考核全市排名第一。公诉科更是全省、全市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面旗帜,办案量多年位居全市第一和全省前列。“身处这样优秀的团队,觉得既幸运自豪又倍感压力,”庞良程回忆道。
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素有“人权法”之称,也被称为“小宪法”。1996年刑诉法修正案出台后,随着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初步确立,公诉人在庭审中讯问、举证质证责任加重,法庭辩论激烈程度加剧,公诉人履职内容和能力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抱着对公诉席热爱向往又胆怯的复杂心理,庞良程开启了公诉人之路。
庞良程是复旦大学86级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学的专业都是经济法,而在公诉接触更多的是刑法和刑诉法,他在知识结构方面没有优势,只能靠岗位实践重新构建刑事法专业理论体系,边学边用。经过五年类型多样案件的持续锤炼,保持对精准公诉的不懈追求,庞良程终于脱颖而出,1999年和2000年先后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公诉人、广东省十佳公诉人,从此庞良程与公诉结下不解之缘。
“陈某某滥伐林木零口供案”展示了庞良程作为优秀公诉人的专业和智慧。公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租用山岭林地开发经营、无证滥伐林木,但陈某某拒不供认,辩解所租林地先由罗某某租用开发,罗某某和林地所属村委会干部也证实林地在陈某某租用前已被开发,案发现场未查获被伐树木。“零口供”辩解、证人作伪证、缺乏赃物、林木数量无法直接认定等不利因素,使检方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案内外压力,庞良程从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中运用卫星云图的实例受到启发,加强引导侦查。他建议公安机关通过国家林业局从中国科学院分别调取两张林地航拍遥感卫星影像图,显示出被告人陈某某租用林地和停止租用时林地样态的前后变化,委托广东省林业勘查设计院进行对比判读,再结合林地因子库资料鉴定计算出林地树木数量,申请鉴定人出庭说明,并针对被告人与村委会签订租用林地合同中有关未经许可禁止砍伐林木和迁坟的文字条款,揭示被告人辩解矛盾和无理。2002年11月28日,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案是全国首例运用卫星影像图定罪的滥伐林木案件,被编写为法学读物的典型案例。
多次接受“攻坚任务”,屡办大要案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庞良程认为,公诉需要激情,这种激情不是生活用语上的热情、热烈和热心,而是充分利用体制、环境约束牵绊中潜在的张力,是通过情绪管理、时间控制和人际沟通聚集正能量,是一种坚持理性、平和、从容、认同、守望的韧性。
在激情的奋斗中,庞良程公诉生涯硕果累累:办理的中共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是广东省检察机关近20多年来公诉的首例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纪委查处的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长李启红内幕交易案,是当时全国级别最高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内幕交易犯罪案件,被评为全国反腐倡廉十大典型案例和全国打击内幕交易活动四大典型案例之一;办理中央关注的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首例宣判的案件,被评为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庞良程指导办理的谭玉成非法持有毒品案,是全国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试点首例观摩庭,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场优秀庭审。该案中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公安机关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并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中称自己作出有罪供述是因为被殴打所致。“把公诉人放到聚光灯下,面对辩方对证据效力的质疑,谁都会有压力。”庞良程说。
对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质疑,庞良程在幕后指挥公诉人对证据收集合法性开展调查,为此去到偏远的湖南山区,对14名相关证人核实问话。随后,利用自己丰富的开庭经验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指导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进行庭前演练,调整出庭预案。
法庭上,公诉人将所有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材料在庭上展示,庭审中虽然被告人不认罪,但无法自圆其说。最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多次自称被刑讯逼供的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外,庞良程办理中纪委查处的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叶家声受贿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公诉庭;办理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书记潘潇受贿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指导办理的陈文锋贩卖毒品案是广东省首例技侦证据当庭质证的成功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指导办理被告人刘有娣贩卖毒品案,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到番禺区院四级联动,启动抗诉程序,从无罪改判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作为六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之一发布全国指导办案,中央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参与办理全国省会城市首例检法两长出庭的李晨故意杀人案,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开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河,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和高校护航工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2017年3月,经过五年副处长岗位历练和成长,庞良程被任命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担负公诉管理和改革重任。他不仅以一名处长标准严于律己,更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标准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没有一丝懈怠。
在他的领导下,公诉一处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和广州市直属机关先进党组织。此外,庞良程及其团队在出台《刑事案件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指引》等十个指引基础上,最新制定出台《庭审实质化检察工作指引》和《庭审实质化检察核心指标体系》,印发作为2019年改革纲领,指引全市检察机关探索推动庭审实质化。
广州公诉“庞师傅”
广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才济济,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全省十佳公诉人。不过这些司法领域的精英,碰到庞良程都尊称一声“庞师傅”。十年来,广州地区诞生的“品牌公诉人”,多数上过他的课,接受过他的魔鬼式训练指导。
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师,庞良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多次担任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集训教练,摸索出“训练理念讲究竞争、训练布局讲究交叉、训练环境讲究仿真、训练体系讲究闭合、训练成果讲究分享”的广东集训模式。在他的训练指导下,广州市检察机关参训选手在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屡创佳绩,均有5人获得十佳公诉人称号,连续三届占住半壁江山。迄今为止,庞良程为省、市检察机关协助培养了3名全国十佳公诉人、4名全国优秀公诉人、18名全省十佳公诉人(公诉标兵)、15名全省优秀公诉人。
除了公诉业务的培训,庞良程积极将检察实务中获得经验和理论总结传授给后辈人才。2017年,庞良程被选聘为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人才,担任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和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为高校学生专题授课和指导论文答辩,搭建了检察实务和法学专业的交流互动平台。他还应邀到公安部、证监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授课,如为公安部、证监会举办的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培训班授课,为市公安局、司法局进行扫黑除恶专题授课等。“庞师傅”的称呼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努力践行公诉传承,甘为人梯,做好传帮带。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庞良程以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业务精神,办案实践,持续学习,践行了自己作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两个国家级专业殊荣的光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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