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落实“办好案、服好务、改好革、建好队”工作要求,7月15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机关“十佳青年”评选会正式召开。评选会持续了近3小时,最终,在综合考量候选人主要业绩、现场表现以及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上海高院机关“十佳青年”名单出炉。
本次评选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精神内涵,以“奋斗为本,追求卓越”为价值追求,选树在高院机关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优秀青年。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评选会并颁奖,上海高院院领导出席,上海高院机关党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团委委员、往届“十佳青年”获评者等80余人参加评选会。
经过评选,我院校友高佳运、张俊获评上海高院机关“十佳青年”称号。
高佳运 有一种努力叫奔跑着坚守
高佳运,女,1981年12月出生,籍贯上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司金融法专业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立法学专业博士,目前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在读,研究室调研四科科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她长期从事审判调研工作,主笔起草市级规范性文件20余个,多次获市委、最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参与执笔省部级课题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连续7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获奖。参与筹建上海司法智库,负责智库微信公众号运维。主审的案件2件获评百例精品案例,1件入选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张俊 勤研十载宁静思,扬帆向海致远行
张俊,男,1980年10月出生,籍贯江苏无锡,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国际法硕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海事海商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他先后在研究室、海事庭工作。勤于调研十年如一,精心组织全市法院论文写作评比,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组织工作突出贡献个人银奖。在海事审判服务国家战略、民法典制定和司法适用等方面深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出版专著一部,执笔相关实施意见和审判业务问答五份,关于《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论文观点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采纳。
本文引自上海高院官方公众号 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