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表彰先进,激励校友不断进取,更好地为校友、母院、社会服务,吸引更多校友关心和支持校友工作,推动法学院校友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法学院校友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决定,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中开展2019年度校友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设三个奖项,二项个人奖“校友贡献奖”、校友工作积极分子;一项团体奖“优秀校友集体”。
二、评选范围
“校友贡献奖”在法学院所有校友中产生;“校友工作积极分子”在担任校友会工作的校友中产生,包括理事、班级联络人、地方校友联络处工作人员;“优秀校友集体”评选对象为校友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群体,如班级、单位校友团体等。
三、评选标准
(一)“校友贡献奖”
1.社会声誉好,在校友中受到广泛认可;
2.对校友会组织建设,服务母校发展,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校友工作积极分子
1.认真履行校友会(地方联络处)的工作职责;
2.对校友会(地方联络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表现突出;
(三)优秀校友集体
1.开展团体活动,具有团队凝聚力;
2.对学院的事业发展、校友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获奖人产生方式
(一)推荐产生初选名单。推荐人包括:理事、地方联络处机构成员、学院。推荐人需填写推荐材料(见推荐表)。
(二)校友中心汇总信息,初步审核。
(三)评优小组评审。
评优小组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代表4人、校友中心工作人员2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1人。
(四)报学院审核通过。
四、评优工作安排
(一)推荐人填写“评优推荐表”,于2019年12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law-alumni@fudan.edu.cn。
(二)评审小组将于12月18日前评选出获奖人。
(三)2019年12月21日,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获奖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贡献奖/校友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