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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2019年度“校友贡献奖”“校友工作积极分子”“优秀校友集体”的通知
时间:2019-12-07 06:12    点击次数:

为鼓励和表彰先进,激励校友不断进取,更好地为校友、母院、社会服务,吸引更多校友关心和支持校友工作,推动法学院校友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法学院校友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决定,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中开展2019年度校友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设三个奖项,二项个人奖“校友贡献奖”、校友工作积极分子;一项团体奖“优秀校友集体”。

二、评选范围

“校友贡献奖”在法学院所有校友中产生;“校友工作积极分子”在担任校友会工作的校友中产生,包括理事、班级联络人、地方校友联络处工作人员;“优秀校友集体”评选对象为校友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群体,如班级、单位校友团体等。

、评选标准

(一)“校友贡献奖”

1.社会声誉好,在校友中受到广泛认可;

2.对校友会组织建设,服务母校发展,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校友工作积极分子

1.认真履行校友会(地方联络处)的工作职责

2.对校友会(地方联络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表现突出;

三)优秀校友集体

1.开展团体活动具有团队凝聚力

2.对学院的事业发展、校友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获奖人产生方式

一)推荐产生初选名单。推荐人包括:理事、地方联络处机构成员、学院。推荐人需填写推荐材料(见推荐)。

二)校友中心汇总信息初步审核

(三)评优小组评审。

评优小组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代表4人校友中心工作人员2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1人

(四)报学院审核通过

四、评优工作安排

(一)推荐人填写“评优推荐表2019年12月13日发送邮箱law-alumni@fudan.edu.cn

(二)评审小组将于12月18日前评选出获奖人

(三)2019年12月21日,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获奖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贡献奖/校友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